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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,4月9日,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稱,調查組將對“二張”錯案原辦理過程中公、檢、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,並將根據調查情況,嚴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。
  “二張錯案”讓張高平叔侄生生蒙冤入獄十年,其命運讓人唏噓。司法環節的錯誤所造成的後果無疑是可怕的,張高平叔侄經歷的是一段噩夢般的人生。值得慶幸的是,在新疆石河子檢察官張飈等人的幫助申訴下,張輝、張高平強姦案再審後撤銷原審判決,宣告兩人無罪。4月8日,中央政法委下發通知,要求學習宣傳張飈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,要讓老百姓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
  要讓老百姓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,離不開對責任的追究,更離不開對錯誤的反思。案件經歷了公、檢、法各個環節,難道這些環節上就沒有人發現問題?如果有人發現問題,為何缺乏立即自我糾錯的能力?一個駐監檢察官能發現的冤案,為什麼公安會錯捕、檢察院會錯誤起訴、法院會錯判?張飈說,這起案件關鍵還是司法理念問題。“疑罪從有”的司法理念下,刑訊逼供會發生,片面追求破案率,就會誕生“破案”神速的神探。公安、檢察院、法院,他們都有各自的職責,對各自的工作也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,正常來說,這會大大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幾率。但是假如公檢法三家走得太近,監督制約不力,冤案也就更容易暢通無阻地出籠。
  這些問題都是急需深刻認識並加以破解的。如何增加體制內的健康力量的必然性,是我們的司法體制改革要努力的方向。一些冤假錯案的發生,固然有辦案人員個人能力方面不足的因素,但是在一些功利性的目標的驅使下,背離了依法辦案的法律程序,背離了公平公正的法律理念,法律的神聖性被人為因素消解,一些司法人員不向法律負責,而服從於某種主觀意志和願望,公檢法之間配合意識強,監督意識弱,恐怕才是主要原因。
  糾正錯誤需要勇氣,追究責任需要形成制度。希望對“二張錯案”的調查,能讓造成錯案的相關責任人受到製裁。更能對追查暴露出的公檢法各個環節上的薄弱之處進行反思和彌補,能夠用嚴厲的追責制度讓我們的司法人員重拾對法律的敬畏。
  (原標題:“二張錯案”,要追責也要反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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