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歲的女友未婚先孕產子後,身為父親的賈小平通過網絡發帖,將新生兒以8萬元賣掉。昨天,賈小平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在順義法院受審,他當庭否認賣子,稱只是想給孩子找個好人家。“之所以要了8萬元,是想避免孩子被人販子販系統傢俱賣。”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
  □被控 禮服未婚男涉嫌賣子受審
  昨天上午商務中心9時許,25歲的賈小平被帶進法庭。他是陝西人,初中文化。2012年3月,他在西安打工時結識了17歲的女友明某,並開始同居。同年5月,他們一起來到北京順義區的一家涮肉館打工,賈小平烤羊肉串,明某做服務員。
  沒過多久,明某經醫院檢查發現已經懷孕兩個月。賈小平說,女友想做人流,但因蒸烤箱工作忙一直沒時間去醫院,後來一拖孩子就大了,只能生下來。
  明某因年齡太小,辦不了結婚證和出生證明,也不想讓家人知道自己未婚先孕,兩人於是商量,等孩子生下來就送人。賈小平隨後通過網絡發佈多篇帖汽車借款子,稱有嬰兒要送養,併在不同的帖子中標註要5萬、6萬和8萬不等的撫養費。
  2013年元旦,明某在醫院生下一名男嬰。檢方指控,1月5日,賈小平將出生4天的親生子賣給張女士(化名),並收取對方8萬元。檢方認為,賈小平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,侵犯了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,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□辯解 想給兒子找個好人家
  “我當時沒想賣孩子,只是想給孩子找個好人家,這8萬元不是賣孩子的錢。”賈小平當庭不認罪,稱自己在一個專門的收養送養網站上發帖,要錢是想避免遇到人販子。“我要的越多,就越不可能遇到人販子,因為人販子要考慮利潤。”
  賈小平說,有近100人和他聯繫,最終只有張女士同意出8萬元,他認為對方不是人販子。“她既然能花這麼多錢,當然不會把孩子賣掉。”
  但他又解釋說,女友的生產費用是1萬元,另外7萬元是他向張女士借的錢,打算將來再還,只是雙方沒有借款手續,“我怕被派出所沒收,我以為借款必須經過派出所批准。”
  賈小平的辯護人認為,賈小平沒有拐賣孩子的主觀意圖,不能構成拐賣兒童罪。
  □公訴人
  錢款被揮霍借款系謊言
  公訴人反駁稱,8萬元大大超出了合理的營養費,屬於非法獲利。雖然賈小平一直聲稱有7萬元是借款,但是沒有借條,也沒有約定還錢期限,他只是以借款之名掩蓋其非法獲利的真實目的。
  另外,賈小平和張女士聊天中只談到要多少錢,他並不關心張女士的具體家庭條件,這也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親生父母送養孩子不算作犯罪的情形。
  公訴人還提到,賈小平當庭稱,收到8萬元後,他先還了女友住院的2萬欠款,給女友養身子,2萬買了金項鏈,1.7萬買了輛二手車,剩下的他們吃喝花了一大部分,到案發時僅剩下4000餘元。“涉案錢款已經被賈小平及其女友揮霍,也證明不是借款。”
  □收養人情節輕微未被追責
  抱走嬰兒的張女士證言說,她有過兩次婚姻,第一次婚姻因流產,丈夫與其離婚。
  2012年,張女士第二次結婚,4月份懷孕,但是5個月後又流產了。張女士說,她害怕第二任丈夫再和她離婚,於是她隱瞞了流產的事,就想抱養一個孩子。
  去年11月,張女士看到賈小平發的帖子後,發現預產期和她的接近,就聯繫對方。為了不讓丈夫發現,她回到老家待產,後將賈小平4天大的兒子抱回了家。
  警方發現賈小平發的帖子後展開調查,於今年8月29日將賈小平刑事拘留。
  目前,賈小平的女友已經聯繫不上,她以前證言明確表示不要孩子了。檢察官表示,公安機關曾到張女士家調查,考慮到張女士家經濟條件很好,對孩子也很好,還為孩子上了戶口,為了孩子的成長考慮,決定孩子還是由張女士撫養,不用還給賈小平。根據兩高出台的相關司法解釋,張女士屬於情節輕微的收養人,因此決定不追究其責任。
 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未婚男子被訴8萬元賣親生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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